甲乙雙方面對面,各伸出左腳在前成川字步或弓步,雙方距離應為手可觸及對方身體為合,不許插眼、叉喉、搣、唧,頸以上部位及下陰不能攻擊。

勝負:目的為使對方失重心,令對方其中一隻腳離開原位為勝;若離開地面後放回原處則未分勝負;若雙方同一時間離開原位為和不分勝負。

太極定步自由推手:雙腳均在原位置上,可提起但應方回原來位置。